
我们在生活中不停地邂逅,不停地擦肩而过的种种巧合,只不过是众多可能性中的一种,当你知道你爱一个人或不爱一个人也只是概率相等的两次独立事件,还会一如既往地继续你所做的吗?
那些欢乐的人,在朋友身边畅快地笑的人,在酒瓶后哭泣的人,在呕吐的人,在埋怨的人,在撒谎的人,在拼命坚持的人,在沦丧良知的人,在试图拯救的人;你们经历了星期三,应该怎样度过星期四?
我双瞳中的白正被血吞噬,由一丝至一丝不剩。光被偷走了,不,是被完全吸收了,被那两个空洞。
夜深了,都该睡了吧,我开始醒了,无梦的飞奔向哪个未知的盒子。我的栖身之地只要一只盒子就够了,刚刚好填满。我不能再对这个世界造成更多的浪费。镜中那个人是陌生的,所有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如今火热的天气将我体内的热情蒸发出来,贴在脸上。我穿着裤衩,趿拉着拖鞋晃荡在恍惚的街道上,嘴里残留着未消化的食物的酸味,香烟熏得我的眼睛开始抽搐。
我努力睁着不想睁开的眼睛打量着路人,他们我都不认识。修车摊摊主和小卖部老板看我的眼神是如此的亲切,叫着一个名字,我想那不是我。我确信会遇见那个粉红色的姑娘,她在考验我。于是我在等,一天又一天。可是今天不成,今天我要回去了。我跑过一条条街道,汗滴在落满尘土的街道上,溅起然后碎掉。当我失去所有力量的时候,我迷路了。久违的酸味涌上来,我吐得一塌糊涂。势力的狗冲着我吼叫,我懒得理它,慢慢消失在深巷里。
我想起来为什么要出门了,因为我要买三块钱的可乐。而且我记起原先见到那个姑娘就是在这样一个下午。似乎一切都很像,连身上的衣服也没有改变。看来我能见到她了。
我觉得已经具备了再次见到她的所有条件,只需等待就可以了。卖可乐的小卖部不知不觉中向我逼近。我不得不买可乐,不得不拎着它回家了。
于是该记起的被记起,该遗忘的被遗忘,那个女孩我又没见着。可是谁能说我明天不会见到呢?这也算有所期待吧,除了一天之中必须要做的几件事,这也算有意义的事情了,毕竟每天都有事情要做。
停电了,所有的人和商店里的人都涌到街上,在这样的夏日很是少见。路过网吧时我意识到自己没法上网了。本该去了解朋友们都在做什么的。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雨仍未落下。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光是一瞬间刺进我的眼睛的,我未能及时地做出反应。
我也该走了。
外面的空气几乎令人窒息,我全身热的快要融化了。当我坐在网吧的椅子上时,第一滴雨水砸在了尘土之上,就像我用拳头砸显示器一样。终于有雨了,我告诉每一个朋友,今天终于有水了,我不再害怕被渴死。
那个粉红色姑娘的头像动了一下,我看到了她的笑脸。
“我们今天好象又擦肩而过,谁也没有认出谁。”
“哦?那明天呢?明天总能认出你了吧?”
“也许。”
“那明天继续。”


0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