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佑的恋曲1980里边第一句就这么唱:
“你曾经对我说,会永远爱着我。
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
以前听的时候就觉得这话特酷,一般人歌里面唱的都是爱情是什么,丫偏偏说爱情这东西他明白,却要问永远是什么。
在我还很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是很有勇气说永远的,后来,突然再听到这首久违的老歌的时候,才想起来,那好些个永远,早不知道丢哪个山旮旯喂狗去了。认真想想,这也算是无知给自己带来的勇气吧。年轻,肾上腺稍微分泌多点,就大无谓起来。
我们经常会听见大人们教导说,自己的未来总是在自己手中掌控,这句话听起来没错,是因为我们总习惯于省掉后面那个自己的定语,那个自己应该是未来的自己,把话说完整应该是:自己的未来总是掌握在未来的自己手中。
这样说起来或许会感觉有点失落,但无论在什么时候,我们真正能掌握的,其实只是现在的自己,而已。所以,当我们听到永远这个词的时候,应该学会理解,某人在用挚诚的态度说出的永远,其实只是他现在的态度,他说会永远爱你,那是说明他现在爱你的程度相当非常深,必须承认,他应该是诚实的,不该用若干年后的冷淡来推论他当年撒了谎。同理可证,当某个小朋友说出永远恨你再也不理你了之类,也只是说明他当时对你的意见很大,这里的永远与永远本身无关。
未来的自己其实并不受现在的自己掌控。每个人都会有过回忆自己以前傻的时候,却很少人会很认真的估计,未来的自己也会用同样的评价,来评判现在的自己。
我们永远是在成长的,即使不长个,记忆也会一直叠加。如果把生命结束之前的人生算作一个完整的自己的话,除非当场挂在电脑面前,不然现在的我,只是整个我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所以,一旦现在的我作出要整个我负担的承诺,那其实已经是个无效的口头合同。就像肾上腺稍微分泌多点的喇嘛突然说西藏不属于中国领土一样,这事情不是局部人说了就算的,就算你肾上腺分泌得再多,感情再真挚,你的意见还是不能代表整个中国,因此也不会生效。所以,从这个逻辑上说,没死的我,说出来的要未来的自己负责的永远,是永远无效的。
再所以,有些聪明而小气的人呢,其实早就发现了这个逻辑了,因此,从古至今,都不乏出现一些能对自己这个“永远”负责的聪明人,作出一些可能大多数人看起来都不怎么聪明的决定——殉情。他们应该都是很希望永远爱对方或者需要对方永远爱自己的,他们应该都认为山盟海誓太虚无,他们应该都知道未来的自己或对方太不可靠,他们应该都肾上腺素分泌得很多...因为如果不是这样,那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没那么美好了。
所以,关于永远这个词的用法,不应该应用在未来的自己能完全把控而事情上,正确的方法应该是用在未来的自己把控之外的。我们试着用永远造句——
例1:我永远是个设计师。这句显然带了很勉强的一厢情愿,因为未来的我完全有可能失业在家或者找到个更赚钱又不累又好玩又安逸的活(当然我知道这个或然率很低)。一旦过个三五年,谁知道谁是谁啊。
例2:我永远是个男人。这句听起来虽然好像可以,但还是有可能被未来的自己把控,因为我很难保证这孙子不为了某些原因改变我这个现状,即使我现在有千百个不愿意(上天啊,我真是有一百上千个不情愿啊!)。所以这种用法还是不牢靠...
例3:我永远到不了半人马座的南门二C星。这句显然就牢靠多了,要知道那个名字拗口的星星虽然是离太阳系最近,也是有4.22光年的啊,现在的人到个1.26光秒的月球都搞得要生要死,更别说那玩意儿了。当然,科技日新月异,在我生命结束之前,基本上,这句承诺还只能说是未来几年还比较牢靠。
总的来说,如果真想对爱你的或你爱的人负责,本文的建议还是——爱她,现在就说爱她,永远别说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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